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优化营商环境 > 保护中小投资者

【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行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09日

金乡县人民法院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保护中小投资者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结合我县市场经济情况及本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等相关法律规定,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加强披露程度。

二、加大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

(一)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健全立体化诉讼渠道。通过线下立案、网上立案、预约立案、跨域立案等相关渠道为下去群众、中小投资者等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运行微信小程序、网上立案平台,在线完成诉讼缴费,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

(二)实行送达事务集约化办理,将我院送达工作统一运行,实行集中统一送达,对快速便捷化解矛盾纠纷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改革审判工作机制,推行繁简分流,通过本实施方案,针对中小投资者所涉案件构建多元解纷、分层递进的工作模式,将保护股东知情权、利益分配权、优先购买权等股东代表诉讼案件引入诉前调解机制中,快速审理,加快中小投资者权利实现进程,缩短诉讼案件的审结时限。

(四)携手更广泛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机构、行业协会、律师协会、政府机关开展对接工作,积极建设多元化解工作平台,努力实现网上调解、网上材料传输、网上司法确认,最大限度为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021年5月2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