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裁快审、一审终审、及时解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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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30日 | ||
://www.w3.org/TR/REC-html40" xmlns:o="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xmlns:v="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xmlns:dt="uuid:C2F41010-65B3-11d1-A29F-00AA00C14882" xmlns:w="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word"> 速裁快审、一审终审、及时解纷 ——桂某某与白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一、裁判要旨 桂某某依据同白某某的转账记录主张二人存在民间借贷关系,白某某认可向桂某某借款6 500元,并已收到该笔借款,由此可以认定原、被告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二、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修正) 第九十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三、基本案情 原、被告是朋友关系。2021年2月2日,被告以暂时资金紧张为由,向原告借款6 500元用于周转,并承诺只用几天就归还。原告出于朋友情面,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出借了该笔借款。后经原告及其他朋友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拒不偿还,原告依法提起诉讼。 四、裁判结果 被告白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桂某某借款6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白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五、案例解读 民间借贷因其便利性而广泛存在,随着公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院每年都会受理大量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对标的额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有助于迅速解决纠纷,提高诉讼效率。本案借款数额较小,被告对所借款项亦没有异议,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本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同时贯彻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的方针,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一个月内对本案作出了判决,既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成本,也提高了民事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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